『旧唐書』158 列伝108 韋貫之

韋貫之本名純、以憲宗廟諱、遂以字稱。八代祖、仕周、號逍遙公。(中略)

永貞中、始除監察御史。上書舉季弟纁自代、時議不以爲私。轉右補闕、而纁代爲監察。元和元年、杜從郁爲左補闕、貫之與崔羣奏論、尋降爲左拾遺。又論遺補雖品不同、皆是諫官。父爲宰相、子爲諫官、若政有得失、不可使子論父。改爲祕書丞。

(元和中)後與中書舍人張弘靖考制策、第其名者十八人、其後多以文稱。轉禮部員外郎。新羅人金忠義以機巧進、至少府監、蔭其子爲兩館生、貫之持其籍不與、曰「工商之子不當仕。」忠義以藝通權倖、爲請者非一、貫之持之愈堅。既而疏陳忠義不宜朝籍、詞理懇切、竟罷去之。改吏部員外郎。(元和)三年、復策賢良之士、又命貫之與戸部侍郎楊於陵・左司郎中鄭敬・都官郎中李益同爲考策官。貫之奏居上第者三人、言實指切時病、不顧忌諱、雖同考策者皆難其詞直、貫之獨署其奏、遂出爲果州刺史、道中黜巴州刺史。俄徵爲都官郎中・知制誥。踰年、拜中書舍人、改禮部侍郎。凡二年、所選士大抵抑浮華、先行實、由是趨競者稍息。轉尚書右丞、中謝日面賜金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