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文科学研究所

人文科学研究所的设立目的,是促进各人文科学的综合及共同研究以及各单项研究,主要由本校专任教师担任所员进行研究活动。研究生也可以参加以文学院研究生为中心的各种研究会和讨论会等,在这些集会中可以和国内外研究者及本校专家进行交流,对于研究生的研究来说有很大的裨益。

此外,修得本校研究生院博士课程的学分、学籍离开本校后,可以成为本研究所的特别研究员。特别研究员除拥有使用本校图书馆的特权外,经研究所长的批准还可以参加综合及共同研究、在研究会发表研究成果、在机关刊物中执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