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學院

以立足全球觀點的獨創性發想,解決社會問題

於1880年揭開劃時代序幕的法學院,是日本第一所用日語教授法律學的學校。做為明治時期五大法律學校之一,對日本邁向近代法治國家做出了卓越貢獻。承載著這段歷史與傳統,現今的法學院在鄰近國會議事堂、最高法院以及多所中央部會的神田校區,讓學生在近距離感受法律與政治的同時,研讀相關知識。
透過4年課程,教授構成現代社會基礎的法律與政治專業知識,培育能夠運用該等知識與技術,以及基於該等知識與技術的獨創發想,主動解決社會問題之人才。
Introduction to the School of Law

法律學科

鍛煉寬廣的視野與發想力,培育法律精神。

法律是為了實現人類的自由,也讓社會中的個人自由相互調和而存在。徹底思索「法律是什麼?」的精神,便是法律精神(Legal Mind)。法律學科培育法律精神,鍛煉寬廣的視野與發想力,使學生成為建構新社會的法律專家。1年級以「專修大學入門講座」等小班制教學方式,培養在大學修習的能力(學術技能),並積極研讀理則學、哲學等教養科目,以拓展視野。原則上,2年級起會參酌各自的職涯規劃,選修學習課程,深化學習。無論想成為法律專家,或進入企業法務部門、任職公務員等,未來出路都十分寬廣。可沿著自己資質、能力與將來的目標,選擇修讀模式。

政治學科

以彈性的課程編排與小班制教育,培養獨立思考政治應有之樣貌的能力。

政治學科的研究對象,從政治理論與歷史開始,到現今正受熱議的經濟差距、民族糾紛、國際恐怖事件等問題,皆包含在內。目標是培育擁有獨立個人價值觀、足以透過修讀政治學所獲得的政策能力以貢獻公共利益之人才。本學科的最大特色,是1~4年級的課程都以一個學期為結束,方便學生修讀,以及採用小班制的教育方式。須於2年級起選擇攻讀的各學程,除了教授政治學專業研究的基礎外,還可依據個人的興趣與關心,修讀所選學程以外的科目。課程編排彈性,可自行擴大學習範圍。